前 言(yan) GBZ 2.1-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 此次修(xiu)訂將GBZ 2—2002《工作場所有(you)害因素職(zhi)業接觸限值》分(fen)為GBZ 2.1《工作場所有(you)害因素職(zhi) 業接(jie)觸限值第1部分:化學有害因素》和GBZ 2.2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(jie)觸限值第2部分:物(wu)理 因素(su)》。自本部分實施之日(ri)起(qi),GBZ 2—2002中相應的內容作廢。 本部分與(yu)GBZ 2—2002相比主(zhu)要修改如下: a)進一步明確(que)了職業(ye)衛生標(biao)準(zhun)所(suo)采用的概(gai)念及其定義,并增加了以下內容: ——超(chao)限倍數及其(qi)應用(yong); ——總粉(fen)塵(chen)、呼吸性(xing)粉(fen)塵(chen)和(he)空氣動力學直徑(jing)的(de)定義; ——化學物質的致癌性參(can)考分類、標識(shi)及其應用; ——致敏性物質的(de)標識及其應用; ——經皮標(biao)識的應用。 b)對某(mou)些標準值進行了調整: ——修訂(ding)了乙腈、乙酸(suan)甲酯的接(jie)觸(chu)限值; ——增訂了百草(cao)枯、毒死(si)蜱、氯Y酸、鋇及其可溶性化合物、螢石混合性粉塵呼塵的接觸限值。 c)刪除了GBZ2—2002中47種(zhong)粉(fen)塵的(de)POS值(zhi)和164種(zhong)化學物質的(de)帶*號(hao)的(de)PC-STEI。值(zhi)。 d)增加參考致癌性標(biao)(biao)識59項、致敏性標(biao)(biao)識9項、經皮標(biao)(biao)識10項。 本部分的附(fu)錄A為規范性附(fu)錄。 本部(bu)(bu)分由衛生(sheng)部(bu)(bu)職業(ye)衛生(sheng)標準(zhun)專業(ye)委(wei)員會提(ti)出。 本部分由中(zhong)華(hua)人民共(gong)和國衛生部批準。 本部分主(zhu)要起草單位:中國疾病預(yu)防(fang)控(kong)制中心職業衛(wei)生與中毒控(kong)制所、復旦大學公共衛(wei)生學院、華 中科(ke)技大(da)學(xue)(xue)同(tong)濟公共衛生(sheng)學(xue)(xue)院、北京(jing)大(da)學(xue)(xue)公共衛生(sheng)學(xue)(xue)院等。 本部(bu)分(fen)主要起(qi)草人:蘇志、李濤、梁友信、楊磊、王(wang)生、張(zhang)敏(min)、呂伯欽、吳維皚(ai)、徐(xu)伯洪、劉占元(yuan)、鄭玉新、 閆慧(hui)芳、陳衛(wei)紅、谷京宇、杜燮囗、周志俊、夏昭林、何(he)麗華(hua)、趙一鳴、黃漢林、繆劍影、劉曉(xiao)延、張幸、雷玲、 朱菊(ju)一。 本(ben)部分(fen)所(suo)代替(ti)標準的歷(li)次版(ban)本(be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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